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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一定能可作为证据?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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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纠纷,选择了劳动仲裁。那么,发生劳动争议时,微信聊天记录是否一定都可以作为证据呢?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一定都可以作为证据呢?

不是。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微信聊天记录常常被作为电子证据提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5条规定,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第90条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均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若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应注意以下几点:提供原始载体。有效的电子数据并不意味着将手机截图打印出来即可,还必须提供原始载体。因此,有价值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要随意删除;对微信使用者双方身份的确认必须有据可查;原始载体上的聊天记录应当保证完整性;必要时可对证据公证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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