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凭借参保记录就有机会入户广州。前段时间,广州人社局、广州公安局公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落户条件新变化和申报流程吧!
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条件新变化
《细则》在“引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一章中提到,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条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具有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后,可向入户地的区公安机关申报办理入户手续。
目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受理页面显示,来广州市创业或就业人员,符合“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证的,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
根据之前的《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的人才入户,需要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
申报人通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链接: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96400102)。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后提交。
申请人在网上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通过时间确定为受理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内未作审查的自动确定第6个工作日为受理时间。
3.市、区人社部门审核
市、区人社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公布。
申请人在收到审核通过的短信通知或在申办系统中查询到审核通过的结果后,可在申办系统查看入户信息卡,并应在入户信息卡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意】:《细则》明确,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申办系统对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申报进行受理和审核。申请人填报的信息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审核不通过的,在申办系统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