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以下四类价格举报案件不予立案~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1-28广州公司注册 香港公司注册 公司起名 公司名称 公司银行开户 公司注册流程
2.同一商品进货成本发生变化,销售价格发生变化且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4.在举报投诉时混淆了名称相近的商品,且不同产地、不同规格的商品价格也不一致,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呼吁广大消费者要理性举报投诉,切勿跟风,购买药品时注意索取并保留购物凭证、发票、商品包装等,向12315、12345等热线举报投诉时要对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及举报投诉事项要素表述清楚,避免无效举报投诉。
如有需要工商代理,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
有效的举报投诉对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无效的举报投诉也会导致行政资源的浪费,影响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以下这四类价格举报案件不予立案!
1.举报对象不明确,过于笼统,且未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执法检查人员无法进行针对性调查核实。
3.同一药品在不同药店销售价格不一且在合理范围内,不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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