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一直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工作,初步建立起覆盖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的城乡一体综合性医疗救助体系,通过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倾斜救助等多重措施,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疗救助制度,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其中明确,四类人可获得医疗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按规定支付。《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广东医保、健康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