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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原因是什么?怎么解决?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2-24
商标查询 国家商标局 注册商标流程  代理商标注册  注册国际商标

在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等来的却是驳回通知。那么,商标驳回怎么办呢?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查审议。

商标驳回的类型: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有两种方式:“全部驳回”和“部分驳回”两种。

1.全部驳回是:指整个商标所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驳回。
2.部分驳回是:指部分商品上或者服务上的项目被驳回。
 

商标驳回三大常见原因:

1.由于商标查询不利导致驳回
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还有现在大部分都是找代理机构代办的,由于专业水平是不同的,如果遇到不专业或经验少的代理机构,那么查询结果相对可信度是较低的。
2.由于违反强制规定导致驳回

违背强制规范。违背强制政策法规的商标包含:欠缺显著性差异,夸大其词的宣传策划和不好危害,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被驳回。我国现行的《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3.盲期导致商标驳回

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了之后该怎么办?
1.商标注册驳回并不代表这个商标一定不可以注册和使用,驳回只是商标局的初步决定,对此决定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如果当事人想保留被驳回的商标,应当在十五天内及时提出复审申请,同时作为送达期间证据的送达信封一定要保留好;
3.商标注册驳回的理由不同,提出复审所需准备的证据材料也不相同,建议当事人对不同的驳回理由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关证据。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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