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陈梦”商标,浙江一公司被警告罚款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8-30商标查询 国家商标局 注册商标流程 代理商标注册 注册国际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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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市场监管局8月25日对浙江钛尔工贸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陈梦”商标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3000元。
东京奥运会开始后,个别企业、自然人恶意抢注“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的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有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驳回涉及奥运健儿的“杨倩”、“杨大妞”、“陈梦”、“全红婵”、“杏哥”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
2019年底实施的《商标法》要求在商标审查审理各流程依法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同年出台《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细化对恶意注册和违法代理行为的惩治措施。
上述法规明确,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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