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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商标权之争历时五年,终于结束!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6-08

货拉拉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4年进入内地市场,同时提交了“货拉拉”第42类科技科学类的商标注册申请,于2015年成功获准注册。2015年1月3日,货拉拉公司获得1000万美元首轮融资。次日,尼沃公司便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2016年3月22日,尼沃公司又再次提交“货啦啦”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

 

而直到2016年4月14日,货拉拉公司才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在第39类货运等服务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但被驳回。就这样,货拉拉公司和尼沃公司开始了一场商标权“争夺战”。

 

2017年8月10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尼沃公司“货拉拉”商标的注册构成2014年施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情形,依法予以无效宣告。接到无效宣告后,尼沃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但一审遭到法院驳回。

 

 

经历过一系列漫长复杂的流程,最终随着货拉拉公司领取到“货拉拉”的第39类商标注册证书,这场商标权争夺战落下了帷幕。

 

每一个注册商标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务上的。根据《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目前所有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类别。由于一般企业只注册所属行业类别的商标,于是某些企业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这种行为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影响知名企业的正当利益和信誉。在早期商标注册的时候不仅仅要注册自己从事类别的商标,也可以全类别注册保护好自己的品牌。

 

商标全类注册的好处?

(1)防止他人抢注自己的商标

商标全类注册最直接的意义在于,商标一旦注册成功,任何企业或个人在任何商品或服务分类都无法注册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果有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该商标,商标持有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2)保持品牌的竞争力

商标全类注册后,不仅提高了消费者和商家对企业的识别和信任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有效途径;

 

(3)为企业拓宽市场做准备

很多大企业都会不断拓宽市场,涉入新的领域,走多元化的投资和发展之路。这时全类注册商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全类注册商标有利于企业提升商标和品牌意识,打造长远的发展战略。




如有需要商标注册,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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