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居住证办理指引分享~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5-26有很多朋友可能对于居住证还有很多的疑问,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大家准备了“居住证办理指引”,大家记得收藏哦!
居住证的用途
以下人员在办理居住登记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居住证:
1. 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
2.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3.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
4.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
5. 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居住满半年的。
办理流程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 身份证等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 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5. 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信息。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①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②居住在自有或直系亲属产权房屋满半年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
a.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b. 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c. 居住在直系亲属自有产权房屋的,受理单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无需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不能通过系统核查共享信息等方式核实直系亲属关系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①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②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③近一年内在广州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3)连续就读证明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收费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代办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
如有需要入户广州,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