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八部门出手联合管控校外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11-16?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广电总局研究出台《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就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开展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非学科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存量、杜绝增量。立即组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整改。对重点媒体、网络平台企业、主要校外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企业开展联合约谈等,从严查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形成监管高压态势。
《通知》明确,强化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协同,将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活动情况作为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加强传统媒体行业管理和互联网信息管理,落实相关责任,有效应对以节(栏)目、软文等形式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等问题。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杜绝铁路、地铁、公交车、国有厂矿单位以及公交站台所属广告牌广告位刊发校外培训广告,形成有效示范效应。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健全信息共享、分析研判、重点舆情联合应对等管控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引导行业自律,形成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相关部门要支持乡镇、街道开展户外广告日常管理,积极组织、支持、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发挥社会共治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强化督导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消除误读误解,缓解焦虑情绪。
据了解,自“双减”文件印发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校外培训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在全国组织开展“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查办相关违法广告案件1570件,处罚金额3060万元。
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要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绝增量。要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确保“双减”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一)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宣传、网信、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和网络平台的管理,确保各类线上线下传播平台落实好政策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校外培训广告监管,加强广告执法,严厉打击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年审年检工作,对经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确认并移交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的情形,依法在年检、评估、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中作出相应处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国有企业落实政策要求,加强对所属广告位、广告牌的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城市公共场所广告位、广告牌设施设置的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排查,依法制止随意散发校外培训宣传品的行为,保持校园周边环境干净有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把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制定广告管控工作方案,加强对当地主要校外培训机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等的重点监管,做好对学校、商业楼宇、居民小区等区域的日常监管。
各地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向上级机关报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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