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6月底将截止,这些常见问题要注意!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5-262020年度企业年报即将在6月30日结束,大家都很关注。近日,总局公众留言回复了不少年报常见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工商年报的从业人数填写
请问工商年报填录时,从业人数一项应该如何计算?
回复: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问题:企业申报2020年工商年报对部分板块填报规则不明确
企业在申报2020工商年报时目前遇到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资产状况信息纳税总额填报时包含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么?第二个问题有关社保生育和医疗保险,在本地区生育和医疗合在一起,生育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如何统计和计算?
回复:第一个问题资产状况信息纳税总额填报时包含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么?不包括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第二个问题有关社保生育和医疗保险,在本地区生育和医疗合在一起,生育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如何统计和计算?单独计算。
问题: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年审
我是微商,要求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但是年审我不知道是这么个流程 可以有文件版本或者图片教吗?另外我们个体工商户办理了很多项目是不是就直接可以取消没有营业的项目呀?
回复: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问题:发生股权变更后实缴年报时间填什么时候
您好,我想问一下企业年报的时候,如果发生过股权变更,原始股东在2010年实缴了10万的注册资金,在2016年新股东以1万元转让了这笔股权,并做了股权变更,这种情况在年度报告里新股东的实缴日期应该写什么时候?是写这笔资金原始的2010年这个日期,还是这笔资金发生股权变更的2016年这个时间?
回复: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通常情况下,协议以各方签署日期作为生效日期。协议中对生效日期又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方可生效的,已批准之日为生效日期。截至上一年度12月31日,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问题:工商年报的填写
工商年报的填写情况分类
1.我公司已经在21年上半年注销,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
2.我公司正在申请注销(目前处于清算公示阶段)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
3.我公司税务已经注销,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
回复:您的问题1.我公司已经在21年上半年注销,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企业应当公示上一年,年度报告,已注销企业不需要公示当年年报。2.我公司正在申请注销(目前处于清算公示阶段)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需要。3.我公司税务已经注销,是否还需要填工商年报?需要。
应看清金额后的具体单位,注意别将万元当元填写;
报送年报要先进行联络员备案。
联络员备案是要填写企业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党员人数、财务数据等等,都按实际填写,没有的填“无”或“0”。
现在报送的是2020年度的年报,要查看之前是否有年报漏报。因为,如果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2020年度的年报。
从2016年度年报开始,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事项。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从2018年度年报开始,海关管理企业年报时间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补报年报后,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非海关管理的企业年报内容、报送时间不变。
如果发现年报公示信息有误的,应在6月30日24:00前及时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以书面形式申报的,其年度报告内容不再修改。
在填报完年报信息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公示”。部分企业在申报企业年报时已按要求填报了相关信息,但未选择“保存并公示”,导致该企业年报状态是未申报年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信用。
企业联系地址填写不准确,填写的联系地址无法联系。
企业联系电话填写不正确,抽查过程中无法联系。
企业公示股东出资信息未按照章程填写,出现股东遗漏或者股东之间股权比例错误。
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出资时间未按章程约定的时间填写,有的将成立日期误认为是认缴日期。
对认缴制认识不到位,没有正确区分认缴金额与实缴金额,认缴制企业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错将实缴金额填写为认缴金额。
未依据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的规定填写,出资方式与实际不符。
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公司相关记录,在股东出资一栏中随意填写,且在“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一栏中未公示股权转让或者公示的转让比例错误。
企业有对外投资,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情况,未查询企业长期投资明细或者公司决议、所投资企业股东名册,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投资未公示或者公示错误。
填写人员不细心,公示的会计报表数据与年度会计报表信息不一致,有的填写人员甚至随意填写几个没有任何依据的数字进行公示。
填写人员不仔细,误将12月当月数据公示为全年数据。
填写人员不仔细,没有看清楚金额的单位,误将万元当元填写。
填写人员填写多户企业时不仔细,将企业报表搞混,导致填写财务数据错误。
新设立认缴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未开展经营也未建账,财务数据未如实申报,有的将未到账的出资作为所有者权益填报,有的甚至胡乱填报数据。
企业未及时缴足或者挪用实收资本,未按照规定主动改正。
企业公示中依据虚假编制或者明显错误的财务报表,导致企业公示财务数据错误。
填写人员未向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了解是否有对外担保,随意填写,导致对外担保未填写或者公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