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金要支付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10-12 公司管理 招聘信息 人才市场信息 工作招聘 代招聘 猎头 RPO业务当第一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一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约的,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也有不续签意愿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前通过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的续签意愿,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动议,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劳协咨询,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 上一篇:更换新手机号码,怎样继续接收住房公积金的通知短信? 下一篇:注意这些证书已取消,别再“上当了”!
公司管理 招聘信息 人才市场信息 工作招聘 代招聘 猎头 RPO业务当第一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不想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一次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约的,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也有不续签意愿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提前通过书面形式征询劳动者的续签意愿,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动议,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劳协咨询,欢迎联系荣骆顾问:40080-18184或微信13928881284(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