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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任意在企业制度或合同文书中约定违约金?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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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因业务原因员工流动率大,曾经出现有员工在办理离职交接时不配合工作。那么,该公司能否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员工手册中约定,若员工不愿意配合公司工作交接,则需要承担相应违约金?

不能。在劳动关系建立过程中,仅存在两种合法有效约定违约金的情形,第一种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双方约定服务期及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第二种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法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因此,在上述情形以外设置违约金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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