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现长寿保健金“智慧”发放,长者每月可领取!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8-14发放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长者,可通过穗好办或到村居委确认个人信息,确认后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广州市(除黄埔区)发放标准: 70-79周岁,30元/月/人; 80-89周岁,100元/月/人; 90-99周岁,20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月/人 70-79周岁,80元/月/人; 80-89周岁,150元/月/人; 90-99周岁,25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600元/月/人 发放确认方式 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老年人应配合信息确认。老年人可以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到“穗好办”App确认信息,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 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升级 老年人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按照《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