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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不过关,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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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的一位员工业绩考核不过关。那么,公司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不能。公司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劳动者考核不合格的不同情形进行规定,并以此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但考核过程受诸多因素影响,即使因业绩未完成而导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也需要明确是否达到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程度,而非直接纳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范畴。公司对劳动者业绩考核的结果应属于对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的判断,即便劳动者存在不胜任工作的情况,公司也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方可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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