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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能不能随意规定?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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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企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作为工资报酬。那么,关于加班工资基数能否随意规定呢?

不能。在广东地区,有约定则从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没有约定,则以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工资条的基本工资、银行流水平均工资、同行业同岗位薪酬等作为参考。如是其他地区,有合理性要求,一般不得低于应发工资的70%,具体可以当地的工资支付条例及裁判案例作参考依据。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工资条等方式与劳动者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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