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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调岗离职,能否请求经济补偿金?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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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安排一名员工调岗,该名员工不接受调岗,及后公司以该名员工未到新岗位报到视为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员工后来提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可以。劳动合同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需尊重员工选择,不能强迫员工从事愿意从事的劳动。公司有经营自主权和人事管理权,如果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规定了可单方调整岗位的条件,员工不服从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可解除劳动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本案中,公司未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后调岗,以实际行动表示离职,属于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离职,不能再以旷工予以评价,有权请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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