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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认定无效,劳动报酬还能不能获得?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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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了。那么,用人单位还需不需要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呢?

需要。参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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