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商业贷款能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6-15不可以!购房人申请商业贷款时,已经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把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味着商业贷款的购房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解除与银行签订的商业贷款合同,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没有支持这样的行为的相关规定,故目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未开展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有过商贷记录会影响首付比例,具体如下:
(1)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房人家庭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3)购房人家庭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有已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房人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对应的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5)购房人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6)购房人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7)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8)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比例参照购买商品住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