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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5-23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继续执行租房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2〕2号)同时废止。

1.本《通知》实施后,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提取额度为多少?

自2023年5月起,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1400元。
2.本《通知》实施后,缴存人办理提取的流程和材料有何变化?

无变化。缴存人可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办理,无需提交材料。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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