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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偷偷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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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与一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怀疑该名员工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偷偷那么,对方若未经同意偷偷录音,该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日后申请劳动仲裁时作为证据使用呢?
可以。如果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是不能够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意思就是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音频或录像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至于证据是否能被仲裁员以及法官所采纳,则需要从多方面的因素来进行考虑,例如:证据的完整性、证据获取的合法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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