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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登记一定要满半年才能办居住证?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4-20
广州居住登记一定要满半年才能办居住证吗?不一定!满足下面的5个条件之一不受半年限制。但不受半年限制不等于不需要居住登记。

1.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备注:缴纳社保满半年:是指申请人应提供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

2.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

备注:

①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②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③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材料: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

3.持有效广州市人才绿卡的。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

5.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
居住登记办理方式:

(1)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2)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

(3)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

居住登记办理流程:

1.自助申报

①对于自助申报的,经工作人员核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在补充居住登记有关信息后,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

②回执上的登记日期以自助申报系统或终端登记日期为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通过申报终端提醒申报人。

2.窗口申报

申请人前往居住地所在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材料。

①对于窗口受理的,经审核,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当场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回执正联交申报人,回执副联经申报人签名确认后交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②流动人口未能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应当核实情况,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居住信息后,通知申报人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州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凭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来源:广州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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