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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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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怎么办理?十一个问答让你轻松了解,快来看看吧!

 

(一)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符合代开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然人转让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自然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自然人进行商事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自然人线上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渠道?

(一)自然人申请代开不动产租赁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不动产租赁合同采集】,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二)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2. 广东省掌上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粤税通”小程序——【我的发票】——【更多】——【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电子)】,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3. “广东税务”手机APP——【我的】——以“自然人办税”身份进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代开】,按系统提示填写上传资料。

 

(三)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载有不动产售价的房屋购(销)合同;出租不动产的,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应当提供载有不动产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

 

4.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提供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完税凭证;

 

 温馨提醒 :请留存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备查验。税务机关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会联系纳税人提供。

 

(四)自然人申请作废已经代开的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已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全部联。发票丢失、被盗的,先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手续,提供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复印件;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五)自然人申请代开红字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由销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提供。如购方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方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应由购方自行在开票软件填开红字信息表);

 

3.已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由购方填开红字信息表的可不用提供),或购买方出具的无法退回原发票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发票丢失、被盗的,先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手续,提供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复印件;

 

4. 代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提交原蓝字发票全部联次或购买方出具的无法退回原发票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提交原申请代开发票信息有误的证明或购买方出具的未入账且未税前扣除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代开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且无需重新开具蓝字发票的,提交原申请代开发票信息有误的证明或购买方出具的取消交易的有效证明(需加盖购买方印章);

 

发票丢失、被盗的,先办理发票遗失、损毁报告手续,提供发票遗失、损毁报告表复印件;

 

5.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六)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办理流程?

 
(七)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税款征收规定?

1.增值税:

(1)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次(日)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不足500元(不包括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当次(日)代开发票不含税金额在500元以上的,按实际开具金额征收增值税。
 
(2)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在代开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自然人在同一地市存在多套房产的,月租金收入合并计算。
 
(3)自然人符合增值税其他减免税政策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消费税:销售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征收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需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一并预征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当期税收优惠政策。
 
4.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需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一并预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当期税费优惠政策。
 
5.印花税:已书立应税凭证的,一并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符合印花税减免税政策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书立应税凭证的各方在申请代开发票前已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的,无需再征收其印花税。
 
6.资源税: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如纳税人无法提供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完税凭证的,征收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
 
7.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在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申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所得,可暂按照代开品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8.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请代开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发票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减免税政策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9.涉及现金税费征缴的,还需按照省税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八)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和其他个人,如何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

购买方为无纳税人识别号的非企业性单位和其他个人的则无需填写。
 
(九)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在交纳税人联次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十)减免税项目、差额征税项目与应税项目能否混开发票?

减免税项目、差额征税项目应该单独开票,不与其他应税行为发票混开。
 
(十一)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能否作废?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代开电子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纳税人可向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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